关于供应商负数结算单生成的通知
各区域及专业公司:
新系统负数结算单生成只限于清退(结尾款)和供应商变更两种情况。各区域可根据业务情况提报生成负数结算单申请,申请内容包括门店及编号、供应商编号(到子供应商)、经营方式、合同号、产生负数单原因描述(清退或变更),经区域及专业公司财务经办人、财务负责人签字并传真(0531-66228503)或QQ照片传财务共享中心客服组。客服组根据申请生成负数结算单,区域及专业公司核算科根据GS供应商应付帐款余额审核负数结算单。
特此通知。
银座集团财务共享中心
2020年05月0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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